注册建筑师是指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后,依法登记注册,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注册建筑师证书》,在一个建筑单位内执行注册建筑师业务的人员。
课程内容: 注册建筑师,是指经考试、特许、考核认定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以下简称执业资格证书),或者经资格互认方式取得建筑师互认资格证书(以下简称互认资格证书),并按照本细则注册,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以下简称注册证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执业印章(以下简称执业印章),从事建筑设计及相关业务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
注册建筑师的考试、注册和执业,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 1、 国家实行注册建筑师全国统一考试制度,注册建筑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人事行政主管部门商国务院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共同制定,由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组织实施。 2、 注册建筑师实行注册执业管理制度。取得执业资格证书或者互认资格证书的人员,必须经过注册方可以注册建筑师的名义执业。 3、注册建筑师执行业务,应当加入建筑设计单位。注册建筑师执行业务,由建筑设计单位统一接受委托并统一收费。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参加一级注册建筑师考试:
1、取得建筑学硕士以上学位或者相近专业工学博士学位,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2年以上的; 2、取得建筑学学士学位或者相近专业工学硕士学位,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3年以上的; 3、具有建筑学业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5年以上的,或者具有建筑学相近专业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7年以上的; 4、取得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3年以上的, 或者取得工程师技术职称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5年以上的; 5、不具有前四项规定的条件,但设计成绩突出,经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认定达到前四项规定的专业水平的。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参加二级注册建筑师考试: 1、具有建筑学或者相近专业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2年以上的; 2、具有建筑设计技术专业或者相近专业大学毕业以上学历,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3年以上的; 3、具有建筑设计技术专业4年制中专毕业学历,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5年以上的; 4、具有建筑设计技术相近专业中专毕业学历,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7年以上的; 5、取得助理工程师以上技术职称,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3年以上的。